为全面宣传贯彻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西昌市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西昌实际,及时安排部署,积极谋划实施,全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及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委政法委书记罗正权专门签署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求政法委员要切实担负起所在乡镇(街道)宣传《条例》的任务,认真谋划安排辖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多措施推进,强化学习宣传要求。市委政法委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今年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严格督促落实;市多元化解办专题发文对全市学习宣传《条例》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市司法局将《条例》纳入全市普法学习内容。三是扩大受众面,持续开展全域性宣传。积极动员调解员参与新冠肺炎疫防入户时同步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和应用。截至目前,西昌长安网转发刊登《条例》;西昌政法、平安西昌、西昌城管、西昌市环保局、西昌市妇联等微信公众号全文转发《条例》;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安宁镇等5个单位组织了集中学习;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礼州镇、马道镇等26个单位在微信群、“西昌格格”群转发学习。
该《条例》是我省规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更好地推进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多元化解力量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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