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文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有序的营商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月18日,雷波县人民法院邀请雷波县工商联主席杨勇与雷波县企业家代表等10余人召开雷波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雷波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民庭庭长刘静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工作意见。执行局副局长安长江就执行工作做了交流,告知企业家执行过程的风险,提醒企业家规避风险,合法维护自身权利。立案庭陈惠庭长就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可先由工商联进行行业调解,再到法院做司法确认进行沟通。
参会企业家纷纷就优化营商环境发言,均表示此次座谈会让代表们深入全面了解县人民法院的职能,感受到了法院机关对民营企业的重视、保护和支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振了信心,民营企业可以放下心来干实事,创新创业更放心,并就物业产权、租约法律纠纷、诉讼风险、合同争议等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发表了意见。
工商联主席杨勇希望法院继续支持民营经济的成长,同时要求企业也要依法依规合法经营。
张林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雷波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融入司法工作体系中,不断细化《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涉企案件实行阳光办案,对涉企诉讼优先办理。在今后的工作中,雷波县法院将继续初心不改、忠诚履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一如既往把司法服务保障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做实、做细、做优,努力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雷波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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