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根据《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凉检会〔2022〕6号)文件精神,近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宁南县教体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宁南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开展了联合督查。
联合检查组通过突击检查、查阅资料、随机询问教职工和学生等方式,检查了宁南县高级中学、宁南县初级中学、宁南县白鹤滩学校、宁南县民族初级中学等24所寄宿制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重点察看了学生宿舍和食堂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宿舍管理人员资格审查、学校重点区域监控设施等物防技防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学校预防性侵害、校园安全等制度建设、师德师风考核制度等落实情况。
通过全覆盖督查,全县各学校均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建立了相关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了管理制度,细化分工,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加强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协调机制,促进校园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打造好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来源:宁南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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