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县林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3月1日上午,普格县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的首次联系会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副县长曲木日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只博出席会议,县林长制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期沙尔吾传达了《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凉山州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只博对全面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曲木日沙就全面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强调相关意见。
白只博围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等协作内容,从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协助支持机制、联合督办机制、交流培训机制等5项保障机制方面做了安排部署。要求检察机关要与县林长办以及林草、公安等成员单位坚持共建共治、互补互促、突出重点原则,打破“各自为战”,形成“整体协同”,积极探索打击涉林草违法犯罪行为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创新举措,构建保护林草资源共建共治新格局。
最后,曲木日沙强调: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推动法治护林稳步发展。全面做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论的重要内容、关键环节。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护林落地落实。全面推动依法管林治林工作,重在执行、贵在落实。要着力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全面有效对接。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法治护林常态长效。县林长制办公室要有效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作用,严格落实“责任制+清单制”,明确划分责任归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日常督查督导,做实目标实绩考核,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县级有关行业部门沟通协调力度,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力保障好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全力以赴服务和保障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全局。
此次“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的召开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与行政机关开展更广泛、更深入沟通协作的开始,正向有力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今后,普格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真正实现从“林长制”到“林长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来源:普格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