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黑恶犯罪,近日,盐源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对被告人赵某宗等10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等罪作出一审判决。
本次公开宣判邀请县委副书记岭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映华及检察院检察长曹文军,县委宣传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大政协代表,双河乡、干海乡地方群众代表到庭旁听。被告人家属经通知也到庭参加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宗、赵某巧、赵某健、兰某长期纠集在一起,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盐源县的双河、干海、长柏乡等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赵某宗为纠集者,赵某巧、赵某健、兰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宗、赵某巧、赵某健、兰聪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对被告人赵某宗等人的恶势力团伙数罪并罚,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本案经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营造了强大扫黑除恶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盐源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盐源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不放松,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态势,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报送单位:盐源县法院 通讯员:张瀚文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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