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力度。3月2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松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开展非法捕捞案修复生态增殖放流暨法治宣传活动,共向黑水河流域投放了价值28000元的裂腹鱼苗。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现场监督,并通知涉案当事人共同参与,再次接受教育。
活动现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大家解读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并对夏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简要通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芳就开展此次增殖放流的目的和意义进行讲解,并以案释法再次对现场人员和涉案当事人敲响“警钟”,坚决杜绝此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助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经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对鱼苗进行现场检验后,打开密封的口袋,一条条鲜活的鱼苗流入河中,它们将在黑水河中繁衍生息,修复黑水河水域生态,进一步补充黑水河水生生物资源。
随后,参加活动人员在松新镇南苑社区开展了以“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进社区”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和以“巾帼携手倡节能勤俭家风拂宁南”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干警们现场讲解公益诉讼职能、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受案范围、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赠送印有宣传标语的环保袋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积极推进社区法治建设,倡导群众养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助力宁南绿色发展。
近年来,宁南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打击犯罪+生态修复+教育宣传”的工作模式,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衔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来源:宁南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