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检察院:积极发挥“堡垒”作用强化森防安全意识
近期,为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前期阶段,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为了更好的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支部临时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队深入锦屏镇马庄村、南安村进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及知识。
在开展宣传中,宣传队采用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的方式进行。集中宣传中,宣传队召集群众集中到村委会采取坝坝会的形式,结合检察机关职能,以案释法,讲解放火罪、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及违法法律后果;对当前县委政府采取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给以详细讲解,加大宣传资料发放,提高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的知晓率。在入户宣传中,宣传队重点对片区内的痴、聋、哑、林中户、林边户、林缘户等特殊人员和重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监护人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责任,宣传队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组织坝坝会5余次、宣传覆盖人数约1000人。
通过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触犯行政法规、法律的将承担的法律成本,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知晓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预防和灭火的基本知识,下一步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切实实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冕宁检察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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